定慧圓滿、得諸解脫
絕大部分的學佛者,往往過於自信,在對於佛法尚未獲得真實義之前,便急急忙忙地想要宏揚所學、想要接引眾人;更有一群人,視解脫精神乃是小乘,棄之如糟粕,也叫人不要解脫,這是不知道在真實利益眾生之前,解脫乃是首要條件--如果自己對於佛法沒有真實的見地,又如何真實利益眾生?又學佛不解脫,甚至放棄解脫,那麼將無止盡的受輪迴之苦,如此又何需學佛呢?
「解脫」乃是真實利益眾生的首要條件,現今多數人對於解說的認定是:由煩惱束縛中解放,而超脫迷苦之境地。在經典中,「解脫」有三種不同的層次,並不能視作相同的解釋,因此「解脫」一語若作「由煩惱束縛中解放」的語意,很容易曲解了經文的原意,而以為「解脫」一語指涅槃或是斷絕生死原因的含意。:
- 心解脫:以正知、正見觀察五蘊緣生緣滅,而能對此現像悉知、如實明白,而厭離並斷除欲貪之阿那含聖者。
「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雜阿含001經》 - 慧解脫:能對五蘊厭離、斷除欲貪,進而解放五蘊使其不再緣生之阿羅漢聖者。
「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雜阿含004經》 - 俱解脫:得八種解脫禪那,對五蘊厭離、斷除欲貪,進而解放五蘊使其不再緣生,三學圓滿之阿羅漢聖者。
「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雜阿含936經》
「獲於身證具八解脫。住於具戒。以智慧見。盡於諸漏。是則名為得俱解脫阿羅漢也。」--《別譯雜阿含160經》
更進一步的解釋
世尊對「心解脫」做了二種層次的解釋,可以作為心解脫與慧解脫之間的差別:
諸比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雜阿含001經》
由這裡可知,心解脫可以分為二種層次:「有漏心解脫」及「無漏心解脫」
其差別則是在於「若斷」──一種是五蘊未能斷除,一種是五蘊能夠斷除的,這二種都可稱為心解脫。換言之,離貪欲是「心解脫」的基本定義,但並不一定是諸漏已盡,不受後有;而當斷除五蘊之心解脫者,得身作證,則能說是諸漏已盡,不受後有的,亦即慧解脫阿羅漢聖者。
而關於慧解脫阿羅漢聖者與俱解脫聖者之間的差別,經典如此紀載:
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復次,摩訶男。聖弟子一向於佛清淨信,乃至決定智慧,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然彼知見有漏斷,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慧解脫。--《雜阿含936經》
云何比丘有俱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遊,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俱解脫。...云何比丘有慧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慧解脫。--《中阿含阿濕貝經》
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別譯雜阿含160經》
由以上諸經的說明,我們清楚的看出「八解脫」乃是慧解脫阿羅漢聖者與俱解脫聖者之間的最大的差別──「八解脫」乃是捨棄三界雜染繫縛之八種禪定,故又稱作「八背捨」,也就是我們常聽到四禪八定中的八定,其內涵參考《雜集論》分述如下:
1. 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有色想之貪,爲除此貪,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貪不起,故名解脫,此初解脫依初禪定而起,緣欲界之色也。
2. 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使更爲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依二禪而起,緣初禪之色也。
3. 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觀淨色故名淨解脫,於定中除不淨相,唯觀八色等光明清淨光潔妙寶之色也,觀淨色而不生貪,足顯觀之轉勝,證得此性解脫於身中,故名身作證,具足圓滿,而得住於此定,故名具足住,此第三解脫之位,依第四禪而起,亦緣欲界之色也。
4~7. 空無邊處解脫、識無邊處解脫、無所有處解脫、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此四者依四無色定而起,各於所得之定,觀苦空無常無我,生厭心而棄捨。
8. 滅受想定解脫:身作證具住,滅受想定者,滅盡定也,是亦依第四禪棄捨前之非非想,即一切之所緣。
關於心解脫、慧解脫者於禪定上的疑問
漢傳佛教中,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認為心解脫、慧解脫者沒有禪法上的成就,這個觀念普遍地來自《須深經》,這是一部記述外道須深為了盜法而出家,遇慧解脫阿羅漢後向世尊提問關於慧解脫種種疑問的經典。目前所流傳的《須深經》,有三種版本分別由不同部派所傳:
- 說一切有部傳《雜阿含347經》
- 大眾部傳《摩訶僧祇律》之明單提九十二事法之六
- 銅碟部傳《相應尼柯耶》之《須深經》。
一切有部所傳《雜阿含347經》中,則認為慧解脫阿羅漢未證得四種禪那(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及無色解脫。換言之,假使《雜阿含347經》的說法是最原始的,也只能認定慧解脫阿羅漢是未得任何禪那,但卻不能說慧解脫阿羅漢未得任何的近行定。因此,我們並不能篤定地說:心解脫、慧解脫者不具備禪法上的成就。
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此七法修習滿足淨信者。謂心解脫。--《雜阿含710經》在經文中世尊提到,修習七覺支而得淨信者,就是心解脫,接著世尊便解釋了慧解脫。世尊向阿難說明慧解脫阿羅漢及俱解脫阿羅漢,二者在定學修行的差異:
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者,是謂比丘阿羅訶,名慧解脫。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及此八解脫,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亦慧觀諸漏盡者,是謂比丘阿羅訶,名俱解脫。 --《中阿含因品大因經》七識住、二處、八解脫,亦或是四禪八定、九次地定等,皆是共列為佛法定學的修止、次第。由此看來,慧解脫阿羅漢聖者並不是如同後世認為不具任何禪定成就的,應當修正說他們不著重以止為開端的修習,但還是由觀而生止,故能知其如真。定、慧二者乃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雜阿含464經》
換句話說,一位心解脫,或慧解脫的聖者,應當是有「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而不是完全拋棄「定」的修行,而只有「慧」的修持,只能說這些方式是著重於「慧」的部分罷了!
定、慧俱修,得諸解脫
目前我們所理解的,正定是八支聖道中非常重要的一支,也是成就聖道的關鍵。世尊對八支聖道的次第是這麼描述的:
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雜阿含749經》
因此,在修學八支聖道中,最後完成正定之時,才是正解脫的完成。而在《中阿含,晡利多品法樂比丘尼經》中,有一段法樂比丘及毗舍佉優婆夷關於正定的問答:
法樂比丘:正念.正定.此二道支聖定學所攝
毗舍佉優婆夷:賢聖,云何斷?云何定相?云何定力?云何定功?云何修定耶?
法樂比丘:若善心得一者,是謂定也。四念處。是謂定相也。四正斷。是謂定力也。四如意足。是謂定功也。若習此諸善法服。數數專修精勤者。是謂定修也。
在這裡,我們特別解釋四神足(定功):許多初學佛法的朋友,經常對四神足產生誤解,以為四神足即是神變能力,也就是神通,對於前面說明慧解脫阿羅漢於定學上的成就所提及的四神足,可能會產生誤解:慧解脫阿羅漢不具備八解脫力、亦不具備神變力,又為何觸及四神足?
四神足又稱作四如意足,實際上是成就究竟解脫以前的四種修行法門,而不是成就後有這四種力道。在《相應尼柯耶》之《神足相應》第七比丘中,世尊如此勸勉比丘多修行四神足:
諸比丘!未來世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者,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諸比丘!現在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者,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何為四神是耶?諸比丘!於此有比丘,修習欲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修習勤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修習心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修習觀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諸比丘!過去世之比丘,由諸漏盡,對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者……住者……住者,皆對此四神足修習、多修。
根據以上諸經的論述,我們得知「定」是善心得一,即心一境性,定相是四念處的修習,加上四正斷與四如意足才是三學中的定學,又對應《雜阿含749經》中八支聖道的次第來說,正定的修持是必須經由前七支聖道的修習、幫助與俱得,才能完成,沒有八支聖道或是三學的完成,是不可能見證涅槃的。最後我們回顧世尊記說的話頭次序:
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其中「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正是指正定之完成,如此才是具備了體驗與現證見法涅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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