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知識天「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與多數暴力雜談」之二

10月 08, 2014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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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當中,我們花了很長的一個篇幅,根據《五分律》及《大史》重新回顧了當時發生於毘舍離跋耆比丘的十事非法過程。


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讀者不受文字、語言的隔閡,清楚地知道《五分律》及《大史》當中對此事件的記載及當時發生的過程。我們知道「十事」其實代表著東西雙方僧團對於戒律認知上的不同意見,而最重要的是跋耆比丘透過水淨的方式乞施金錢,並透過乞施所獲得的金錢用於購物貿易行為--跋耆比丘的行為明顯地不符合佛制,而經過漫長8個月的七百結集之後,跋耆比丘卻不接受僧團的共識而另結集大眾,作出更嚴重的「破僧」的行為,破壞僧團和合,分裂作大眾部與上座部抗衡。


謗法謗僧 只為洗脫「持金錢及用販賣」戒罪


知識天清楚地知道《律藏》是不支持跋耆族比丘的「十事為淨」及其「破僧」行為,因此大改其道而行,避談「十事」及「破僧」,而轉向指責當時向跋耆族年輕比丘及白衣居士勸戒的大阿羅漢耶舍長老。知識天首先就耶舍長老的「下意羯磨」進行批判,認為耶舍長老「表面上說的是要為自己說錯話而懺謝, 實際上卻反過來引經據典來對白衣說三道四」,公開指稱「耶舍比丘陽奉陰違,不遵守合法羯磨的處置。」

然而,我們回顧《五分律》的內容,清楚地知道耶舍比丘乃「我親從佛聞」,如法如律地對跋耆族年輕比丘及居士們作出勸戒,耶舍長老的勸戒行為主要是見僧團的名譽因跋耆比丘的「水淨」乞施金錢而受損,更不忍見「若有非法求取布施,布施者及非法乞施者皆得戒罪」,耶舍比丘如此充滿智慧及慈悲的勸戒,在知識天的眼中卻被認定為「說僧過」。知識天認為跋耆族年輕比丘對耶舍比丘所作出「下意羯磨」乃是當時合理的處置,但實際上我們都清楚的知道,在跋耆族年輕比丘所宣稱的「十事為淨」中有「隨意淨羯磨」,所謂的「隨意淨」便是無需按僧團人數作比例集合召開羯磨(會議),可由少數人自行召開小型會議作出判決,事後再向僧團報告羯磨的結果。

簡言之,「隨意淨」是不符合佛制,同時也違反民主過程的集權式羯磨。又回顧《五分律》記載,當時接受耶舍長老謝過的五百優婆塞,並不認為耶舍長老有任何得罪之處,事後更一致地擁護耶舍長老,宣稱「我等於此語中無不信樂,今毘舍離唯有大德是沙門釋子,願受我等盡壽住此四事供養」,顯見當時跋耆族比丘對耶舍比丘所作出「下意羯磨」乃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莫須有罪名

而耶舍比丘對居士們演唱如來所說「若人依我出家受具足戒,而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者,當知是人必定不信我之法律。如來雖常說須車求車須人求人隨所須物皆聽求之,而終不得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北傳《摩尼珠聚落主經》及南傳SN42‧10摩尼朱拉迦經),在知識天的眼中卻成了「陽奉陰違」、「說三道四」之徒,而耶舍長老的說法明明白白出於經藏,知識天卻以一個白衣的身分,自行替耶舍長老冠上了一個向俗眾(在家者)說僧律的「波夜提」戒罪,這可真是好一個「僧事、僧決」。

我們都知道《五分律》所載乃僧事、僧決,意味著代表僧團當時對比丘種種如法或不如法行為的判決過程,而《五分律》所記載的種種僧事及判決結果,自然也就代表「僧決」──僧團當時的判決及共識。知識天口口聲聲表示「僧事、僧決」,卻將自己個人的意見凌駕於《五分律》之上,以一個「白衣」的身分,對跋耆族比丘不如法、不如律的行為作出種種維護,更指稱耶舍比丘乃「陽奉陰違」、「說三道四」之徒,不惜謗法扭曲《五分律》的內容,擁護跋耆比丘的羯磨乃是「合法」,其背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引導讀者將矛頭指向耶舍比丘,掩飾跋耆族比丘不如法、不如律的行為。

我們都知道阿羅漢是完成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修行的漏盡者、無學者,其身口意清淨,自然也就不會如知識天所說屢犯「波逸提」戒罪,初果者尚得道共戒,任運不犯戒,更何況是完成八正道修持的阿羅漢聖人?是故《增一阿含》說:「已得阿羅漢,終不犯戒。……若住學地之人,由本緣故而犯禁戒。」

知識天在其論述中大張旗鼓地批評耶舍長老對在家者說律、舉僧過而犯「波逸提」戒罪。然而從《五分律》及《大史》的內容上,我們都已經清楚地知道這是跋耆族比丘對耶舍比丘冠上「莫須有」的罪名。知識天之所以會存有阿羅漢犯戒的想法,一來是為了替跋耆族比丘洗脫捉持金錢及用販賣的罪嫌,再者是以大乘的角度自居,認為「阿羅漢受限於人的知識水平與風格習氣」,因此存有阿羅漢犯戒此種錯誤的認知。更甚者,乃企圖引導讀者作出錯誤的理解、將《彌沙塞部五分律‧卷30》載耶舍所說:「諸君當知,是法我說是法、非法我說非法、是比尼我說是比尼、非比尼我說非比尼、是佛教我說是佛教、非佛教我說非佛教。我先所說使諸優婆塞瞋,今來謝過。」扭曲律典原義譯作:「我說的話就是正確的!我根本沒錯!如果你們剛剛因為我說的話太過正確而心生不滿,那我現在來向你們謝罪!」作出謗法、謗僧的行為。

我們回歸《五分律》所載,當時跋耆族比丘以水淨向路人居士們乞施金錢,當時就有人譏呵:「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假設有人布施金錢上尚不應正視,如今為何乞施金錢?」顯見當時僧人不捉持金錢及用販賣乃眾所皆知。又從《摩尼珠聚落主經》中世尊教導聚落主「比丘不得受取金錢及用販賣,若有人以為比丘有受取金錢及用販賣為淨者,此人必定不信如來之法律,非沙門釋子。」若按知識天所言,則佛亦犯「波逸提」戒罪。而知識天認為跋耆族比丘收取金錢及用販賣為淨,顯見知識天定並不信如來之法律,又對照知識天為維護跋耆族比丘的惡行而不惜謗法、謗僧,這實在不是佛子應有之表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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