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隨法行

3月 27, 2015 0 Comments


隨法行,的巴利文是dhammānudhamma-patipanno,這是四預流支的四階次。

即:「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隨法行」。這四階段中以「法隨法行」為最重要的一部分,它是修學者真正實踐、修習的階段,也就是隨法而行,依法實踐的意思。

云何法隨法行? 

我們比對經典可發現「法隨法行」也被翻譯成「行法次法」、「法次法向」等等,其中的「向」與「行」正是導引「法、次法」的動詞,因此「法次法向」這句經文是利用了中文的倒裝句手法翻譯。然而在檢視巴利文的結構之後,發現其中「ānudhamma」一詞前面的ānu-在巴利文之中有「次要」、「跟隨在後」的意思,且比對經文可發現「隨法」的譯法比較合乎經文的原意。在「法隨法行」中是將「隨法」這一個動名詞名詞化,意思是指「跟隨著世尊宣說的教法」這樣的行為。

漢譯佛經主要是譯自梵語、西域語、藏語及巴利語,中國人在閱讀佛典時,郤無可避免的要透過漢語的語法習慣來理解經義,這樣便難免會衍生出一些意想不到的誤差。雖然重要的佛教名相,在經典中會有說明式的解釋,這使漢譯經典的閱讀者仍能充分的掌握經典的意涵;但是經典的閱讀者、詮釋者對於個別字詞作望文生義的理解而導致的錯誤,仍是難免的。其中我們常見到有人誤將「法次法向」作「法次」、「法向」,並為二個名詞來解釋,這是不正確的,應立即斧正。

「向法、隨法比丘,得此隨法。」 --《隨法經》(SN XXII.39~41)

在該段經文之中,世尊教導比丘們對於五蘊應當要向厭、離欲、滅盡,這才是世尊所宣說的「法、隨法行」,這樣的教法也可在〈雜阿含〉《法次法向經》之中找到相應:

佛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如是生。乃至行。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法次法向。」 

實踐法、隨法行 


在《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在卷二中提出了解析式的說明:
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

同時在《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一對此問題有更詳盡的說明:

問:何故涅槃獨名為『法』、八支聖道名『隨法』耶?
答:於諸法中,涅槃勝故,生老病死,不能侵故,獨得『法』名。八支聖道,次彼、順彼,如王大臣,故名『隨法』。故契經說:『一切法中,涅槃最勝;有為法中,聖道最勝。』 

在《攝大乘論.無性釋》卷二的解釋更活潑、更具啟發性,有助於對此問題的進一步理解:

法隨法行者,『所證』名『法』,『道』名『隨法』,隨順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間道』名『隨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續,樹增彼故;令彼現前,得自在故。此則說其修所成智。

亦即把「法」釋為「所證」和「出世道」,把「隨法」釋為「道」或「入世道」,此種說法不但更為活潑、容易親近‧且同時也點出了出世八支正道的殊勝性。此外,這段文字也點明「法隨法行」是「修所成智」,這樣對《雜阿含經》所謂「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的意義就更明確了。

  在〈長部〉《大般涅槃經》(DN 16)之中,世尊對弟子們做了最後一次的勸誡:

「諸比丘!我所知及為汝等宣說之法,汝等應善理解、實踐、修習、宣佈,令此梵行長續久住,此則為眾生之利益、幸福,慈愍此世間及為人天之利益、幸福。 
然,諸比丘!我所知及為汝等宣說之法,汝等應善理解、實踐、修習、宣佈、令此梵行,長續久住,此則為眾生之利益、幸福,慈愍此世間及為人天之利益、幸福者何耶? 
此即:四念處、四精進、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諸比丘!此是我所知及為汝等宣說之法。汝等應善理解、實踐、修習、宣佈。令此梵行,長續久住,即為眾生之利益、幸福,慈愍此世間及為人天之利益、幸福。」 

經文之中的「善理解、實踐、修習」,對應巴利文原典分別為「bahussuta」、「dhamma-dhara」,與「dhammanudhamma-patipanna」,再往下閱讀更可發現世尊所教導的法,不脫離三十七菩提分,這也正是一位正信佛子所該追隨的法(anudha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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