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法 v.s. 賊住--評時下對「盜法」觀念的誤解
最近跟朋友討論起秘密乘中關於四皈依(皈依上師、皈依佛、歸依法、皈依僧)時,友人提及秘密乘在傳承教法時,必須經過上師灌頂、允可方可傳承教法,如果未經過上師允許便擅自閱讀相關經律者則有「盜法」嫌疑。 此說使得佛說增添神秘、秘密而令大眾難以親近了。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中「法」的特質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 --《雜阿含第296經》
實際上,如來教法之中是否有秘密?世尊是這麼回答:
阿難啊!僧團對我還有什麼企求呢?我以將法不分顯密統統教給了你們。如來掌中並無隱秘。--《長部-大般涅盤經》
在經文之中可以看見世尊闡明了「法」存在的本然性,而他只不過是「自所覺知」罷了,他也因此獲得最終的解脫,但是他可曾將這甚深微妙、難解難見的「緣起法」藏私?從經典之中我們不都看見他終其一生不遺餘力念茲在茲的不就是希望世人都能分享他所發現的法、甚至最終都能像他一樣趣向涅槃嗎?同樣的,自然更不構成了所謂的秘密法,既然沒有秘密,自然也沒有構成所謂的盜秘密之法,誰又何曾真正「擁有」法了呢?
盜法這個名稱是怎麼來的呢?
讓我們來看看佛陀住世的時候關於盜法的記載,《雜阿含第347經》有個「須深盜法」的小故事:世尊及他所領導的佛教僧團獲得世人的尊重以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供養,而其他的外道不得此四事供養。因此,為了也能獲得相等的尊敬、供養,外道須深(Susima)受其餘外道同伴所託,而到世尊那邊出家,希望能利用所學換回世人對他們的尊敬、供養。
混入教團之後的須深發現不少宣稱自證阿羅漢的比丘,可是當他繼續詢問這些比丘可曾證得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及無色解脫之時,所得到的答案卻都是否認的,因此他很茫然的前去請益世尊。世尊聽了須深的疑惑之後,告訴須深這些阿羅漢他們都是「先知法住」而經過精進才獲得最終的解脫。
須深在聽過世尊循循善誘的開示之後,立即對世尊懺悔自己因不正當利益(貪利供養)而出家盜法,世尊了解原委之後也接受了須深的懺悔。
在經文之中,我們可以看到出家動機的不正當,就是盜法的行為,類似的劇情也可在《六祖壇經》之中看到:
(神秀)命門人志誠曰。汝聰明多智。可為吾到曹溪聽法。若有所聞。盡心記取。還為吾說。……時祖師告眾曰。今有盜法之人。潛在此會。
實際上經典中所記載的盜法,深究其原因乃是岀家因緣不單純,貪取出家利益、供養,而並非積極自覺、覺他,這種出家因緣不單純的比丘也就是如來所說「形是沙門。心是外道」的賊住比丘。《佛藏經》
佛在舍衛國。是舍衛城中有一居士無常對至。財物家屬妻子奴婢一切死盡。是居士作是念言。沙門釋子福樂成辦人。我當效沙門釋子。作僧伽梨多羅僧安陀衛鉢漉水囊錫杖盛酥革囊革屣針筒。如是何苦便如賊住。即效作僧伽梨欝多羅僧安陀衛鉢漉水囊錫杖盛酥革囊革屣針筒。如是作已密入僧中住。諸比丘若集。若不集。徐徐問難。長老。汝幾歲。汝有何時節。有閏無閏。此賊不知時節。更軟語急問。彼言。我盜作如賊住。有諸比丘。少欲知足行頭陀訶責。何以名比丘。得具滿和尚具滿阿闍梨具滿教師。得微妙善法比尼。何以盜作比丘如賊住。諸比丘種種訶責竟。以是事具白佛。佛以是因緣集僧。集僧已。佛知故問。佛言。汝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因緣呵責言。得具滿和尚具滿阿闍梨具滿教師。得微妙善法比尼。何以盜作比丘如賊住。佛種種因緣訶竟。語諸比丘。是名賊住。是人不應與出家受具足。若與出家受具足。便應滅擯。何以故。賊住人。不生我善法比尼故。--《十誦律卷21》
承諸以上,所謂的盜法並非未經上師允許閱讀經續律論者。曾幾何時,佛教內部開始有了「做賊喊捉賊」的惡習?經文中描寫了不少動機不正當的出家者混入僧團之中學習,而且還只學皮毛、前後顛倒,甚至藉機宣揚外道思想,這些人在許多律藏裡都被稱為「賊住」!因為他們賊頭賊腦的以為混入教團就可騙吃騙喝、獲得許多的利益供養,而這些人也正是一點一滴啃蝕著佛教的「獅子蟲」啊!
今日的佛教徒卻縱容這些敗類,甚至跟著這些賊住比丘們起舞,誤導了「盜法」的觀念,而此一動機因此可將他們所自以為的「法」獨佔了起來,再藉由利益交換的模式來「傳法」,一個莫名恐怖的「偽─佛教」儼然成形。
對「法」的過度曲解、對功德觀念的錯誤認知,這些都是因為佛教徒們太過縱容與遵從「賊住比丘」的言行舉止所換取來的,當整個佛教開始「趣向」利益交換途徑之同時,它也就正式對釋迦牟尼發表了分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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